潘家小学中层干部竞聘选举办法
1、根据区委《关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11﹞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武进区潘家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制定本选举办法。
2、潘家小学中层干部竞聘选举产生:
教育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少先队总辅导员由副主任兼任)
教研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会计室:主任1名(由教育局委派),出纳1名
3、选举教育处副主任采用差额选举,选举其他中层干部采用等额选举。
4、民主选举中,校领导的权重占25%,其他人员占75%。具体解读:63*0.25=15.75,取整数16,每位校长4票,。63*0.75=47.25,取整数47,教师占总票数47票。
47/(63-4)=0.796≈0.8,例如:16+59*0.8=16+47.2≈63
5、潘家小学中层干部竞聘的候选人名单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6、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必须超过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7、选举大会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对发票、投票、点票、计票等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以上工作人员由工作小组负责,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参加本次竞聘的教师,不得担任监票人。
8、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
9、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各处室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10、因病因事缺席的代表可以委托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11、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或弃权。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下方小方格内画一个“Ο”,如不赞成打“×”,如弃权则不作任何符号。书写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12、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13、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得当选。
14、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按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15、本办法由潘家小学工会十届六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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