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小学十月份校车安全例会
10月27日下午,潘家小学一月一次的校车安全例会如期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分管后勤安全的副校长赵敏杰和总务处两位同志。
会上,赵敏杰副校长和徐向东总务分别就校车安全问题对全体司机提出要求:
会上,赵敏杰副校长和徐向东总务分别就校车安全问题对全体司机提出要求:
1、车辆启用前应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运学生、严禁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3、校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4、校车停靠时,须选择指定的停靠站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
5、校车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时,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盲目抢行;
6、随车照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摄影:吴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