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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3-04-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李永清

 

心理咨询室工作规程
1心理咨询室周一至周五每天对学生开放,具体时间为:上午7:008:00,中午12001300;学习指导、训练以及社团活动根据需要适时开展。  2、来访学生可在周四到心理咨询室进行登记,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咨询员和咨询方式,然后由咨询员进行具体安排;也可在开放时间直接到心理咨询室进行咨询。
  3、咨询和辅导人员应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本着“助人自助”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并做好档案的纪录与整理。
  4、对于疑难案例应及时提交教育处,组织专家进行会诊。
  5、对已确诊或疑似的神经症和精神病,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上报教育处,根据情况,进行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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