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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信息技术活动记载(2)
发布时间:2014-11-0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徐雷波

   

    
2014.9.28  
   
微机室1  
活动内容  
业务学习  
参加对象  
全体信息技术老师  
活动目的  
11 以提高学生信息素养的信息技术评价初探
活动过程:
信息技术课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对于21世纪的学生来说,基本的“信息素养”应包括:①信息获取的能力。②信息分析的能力。③信息加工的能力。④信息创新的能力。⑤信息利用的能力。⑥协作意识和信息的交流能力。在《信息技术》课的教学中,如何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合理的评价?如何评价更能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和提高?
1、评价不是区分,而是为了促进学生转变性发展                      
评价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发展需要。因此,面对不同的学习个体与问题情境,不应该采用简单划一的评价标准。学习者需要的是一种不同起点下的“挑战性”驱动。评价不是区分,而是为了调节学习者的行为,促进学生个体“转变性”发展。  
2.评价应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而不仅仅只关注学习结果。 
信息技术教育的过程,是学生动手实践的过程;也是学生的一个创造过程。在学生完成一件作品、利用计算机进行学习的过程中,都需要学生开动脑筋、大胆想象,自己动手,让学生进入主动探求知识的过程。  
    3、评价应有利于学生对知识、技能进行自我建构                        
    近年来由于建构主义理论的兴起,使评价必须重视学生认知建构的个体差异。基于建构论的学习评价应重视考核以下几方面:①学生对计算机基本知识及网络知识的自我组织;②学生真实的信息加工表现;③学生学生选择和使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自主学习、探讨的能力;④学生的建构过程和信息能力的发展。
    4、注重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                         
学习评价的组织形式一般可分为“他评”和“自评”两种,其中“他评”又可分为“教师评”“学生评”。在通常的情况下,以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占居多数。但是,学生评价不仅仅是教师的责任,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学生应该成为评价的主人,信息教师应该尽力创造条件,力图让学生也担负起评价的责任。
 5、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由于信息技术的学习评价涉及的问题较多,且有些问题难以量化,如:对学生信息意识的评价、运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自主学习、探讨的评价、网络环境下与人合作行为的评价以及是否自觉地按照法律和道德行为使用信息技术的评价等等,因此学习评价应以定性评价为主,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总之,学习评价最终目的不仅仅是考核、鉴定,更重要的是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发展学生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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