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频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增强安全观念,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管理(值班)记录。
二、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三、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值班)人员在管理(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管理(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
七、未经校长室许可,任何人不得调阅、拷贝、使用视频监控图像。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需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