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小学学生接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措施。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卫平
副组长:赵敏杰 杨建东 曹美琴
组员:总务处、德育处、各班班主任及相关人员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事故应急措施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学校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校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各班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
武进区潘家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