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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疾病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吴新民
关于在全区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 (疾病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 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武进中医医院,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切实加强新学期我区学校卫生工作,有效预防春季传染病流行、生活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以疾病防控为主的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3月14日-3月29日。 二、检查方式 学校卫生(疾病防控)现场检查一年两次,春、秋季各一次,全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各类大、中专院校,每次检查各抽50%,确保每一学年100%全覆盖(常见病防控内容除外)。本次检查学校中(附件1),不包括原戚墅堰14所学校,区疾控中心将另行安排,开展业务培训。 三、检查内容 1、传染病防控:包括传染病防治(附件2)和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附件3)。 2、健康教育方面:包括健康教育课(附件4)及学校控烟情况(附件5)。其中已创建成为无烟学校的单位(附件1中带“*”号单位),将严格按照附件5的要求开展检查;未创建成无烟学校的单位,将按照附件5的要求,开展创建指导。 3、慢病防控:包括学生伤害监测(附件6)、口腔卫生(附件7)及教职工工间操开展情况(附件8)。 4、卫生监督:包括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附件9)。 5、常见病防控:包括学生缺课监测、健康体检情况及常见病综合防治(附件10)。根据上级要求,此项内容,需覆盖所有学校。未抽中现场检查的学校,由各医疗机构防保科按附件10的要求,开展检查指导,检查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及时上交区疾控中心卫生科。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区疾控中心要结合检查内容,制定计划,精心部署,全面有序地组织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工作成效。区卫生监督所要安排人员,确保检查人员到位。各医疗机构防保科要积极配合,做好与辖区学校的联络及业务指导。 2、各学校要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全面加强学校卫生管理。要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密切配合,切实开展急性传染病、慢性病、常见病防控及生活饮用水管理,并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卫计局将及时通报给教育局。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和检查,督促相关学校及时落实本次检查的督导意见,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对此次检查结果,区教育局和区卫计局将进行通报,并结合春、秋季两次检查情况,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4、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要将本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于4月10日前,通过局信息网报监控科张丽波,联系电话:86313730。 附件: 1、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日程安排表 2、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表(传染病防控) 3、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表(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 4、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表(健康教育) 5、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表(控烟) 6、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表(伤害监测) 7、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表(口腔卫生) 8、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表(工间操) 9、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表(卫生监督) 10、武进区2016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表(常见病防控)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1日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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