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学校“阳光梦想”体育节的深入开展,我校特举办本次摄影比赛活动,希望能为热爱摄影的广大师生搭建彰显才能的舞台,并促进学校同学之间的交流。
一、比赛性质:
参赛作品以反映本次体育节各项赛事(包括集体大项、小项比赛、田径运动会、挑战吉尼斯、棋类比赛等本届体育节涉及的所有活动)的活动掠影、人物特写等为特定内容。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使用任何相机拍摄均可;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每班照片不得超过3张,每张照算一幅作品,无须装裱;
3、本次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保有底片或电子稿。作品上应拟标题并适当配以言简意赅的文字说明。
4、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作者,参赛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若为数码照片,请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
5、所有作品一旦交送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6、学校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作品提交方式
1、照片可以于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下午2:30-5:00,电子稿提交到德育处李永清老师处,作品注明题目,作者班级、姓名,文字说明等
2、数码照片通过以下方式发送,并注明题目,作者班级、姓名、文字说明等。
李永清QQ:85850187@QQ.COM
四、评选方法
1、评选原则:
作品评审将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学校在摄影方面资深的老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决赛入围作品进行终评。
2、作品初评:
作品初评将依据参赛作品数量及评委们投票打分的结果,取各年级排行的前8名作为入围作品。
3、作品终评:
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终评,评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三名。
4 、终评标准:
4 、终评标准:
作品必须是自主拍摄,无版权争议;
作品的题材一定要符合大赛的类别;
作品的题材一定要符合大赛的类别;
凡不符合比赛要求和规定的作品不予评审。
五、本次参赛获奖作品将集中展出,欢迎同学们踊跃参赛!
潘家小学德育处、教导处
潘家小学体育组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