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小学关于开展“四好少年”成长在武进
暨“万名少年争做‘四好少年’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中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引导全区少先队员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联合在全区开展 “四好少年”成长在武进暨“小龙人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四好少年”成长在武进
二、活动内容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全区少先队员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围绕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中提出的“四好少年”要求,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某一方面、某一小项或者各方面都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各中队积极组织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评选产生94名武进区“四好少年”,另推选16名常州市“四好少年”、2名江苏省“四好少年”。(省、市、区级“四好少年”不重复推选)
1、“我的进步我来讲”——讲述成长故事:围绕“四好少年”某一方面或综合性要求,讲述自己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少先队活动,努力成长进步的精彩故事。利用晨会、队会以及课余时间等,通过面对面等途径或利用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主题队会等阵地交流展示自己成长进步的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并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推选。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以“雏鹰奖章”作为激励手段,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2、“我的同伴我来夸”——评议“四好少年”:在开展“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之后,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鼓励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以各种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好少年”。通过共同参与展评活动,推出更多的好少年典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
3、“荣誉证书我来争”——命名“四好少年”: 各中队根据展评活动情况,推荐优秀少先队员申报省级、市级或区级“四好少年”,申报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经学校大队部审核盖章后交教育处李永清。各中队电子稿名单于4月25日前发送邮箱:85850187@{域名已经过期}纸质稿经学校大队部盖章后于4月28日前上交教育处李永清汇总后报送至团区委学少部。
(三)申报材料
参加评选的候选人材料应包括:①加盖公章、贴好一寸免冠照片的推荐表(推荐表中可以用一寸电子照片);②候选人展评活动情况材料(含照片等);③其他能证明候选人在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中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的文字、图片、奖状复印件等材料及物化成果等。
三、活动要求
本次展评活动是我区践行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全区少先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各中队要把此项活动当成加强组织教育和基础建设、推动“争当四好少年”工作的重要契机,突出活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按照“活动覆盖全体少年儿童”的要求,力争本次活动覆盖到所有少先队员。请各中队在黑板上或屏幕上设计好主题,活动时拍好照,将活动报道及时上传学校“少先队”专题网站。
各中队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运用微博、QQ、短信、飞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发挥童谣、诗词、故事、歌曲、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文化艺术载体作用,感染和影响少年儿童,在少先队员中掀起争当“四好少年”,携手共同成长的积极热潮。
四、名额分配
各中队少先队员争当“四好少年”活动名额分配表
中队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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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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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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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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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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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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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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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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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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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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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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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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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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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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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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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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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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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四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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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四好少年”中推荐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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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2013年4月23日
附:各班汇总名单(4月25日前完成)
附件6:
常州市“小龙人争当‘四好少年’展评
活动”汇总表
所在片:
附件7:
“四好少年”成长在武进暨“万名少年争做‘四好少年’展评活动”汇总表
推荐学校(盖章):
联系人: 手机:
注:1、此表可复制;2、为便于寄发证书,学校需填写全称;3、队内职务一栏填写序号:①大队干部②中队干部③小队长④少先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