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小学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治宣传日。我校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及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学习氛围。在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学校少先队大队部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宣传活动,让每一位队员知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要求队员回家与爸爸妈妈一起了解什么事宪法。同时,学校电子屏滚动播放“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认真贯彻宪法精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等宣传标语,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观看活动视频,学习宪法知识。12月2日,教育部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我校组织师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直播活动,开展宪法学习教育。通过活动,学生们懂得了宪法是稳定的基石,和谐是发展的保障,决心从自身做起,宣传宪法知识,弘扬社会正气,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三、开展系列活动,增强法治意识。我校积极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暨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结合实际丰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式,12月5日,在升国旗仪式上,赵敏杰副校长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为题作国旗下讲话,进行了有关宪法知识的宣讲,了解《宪法》的有关知识和《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在全体教师会议上,杨建东副校长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法治讲座,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学校还组织师生前往雪堰镇城西回民村法治展览馆参观学习。该馆创建于2013年,师生通过生活化的内容展示,增强了对法治的认识,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人人学法用法,个个懂法护法。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与传承,深入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二0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