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常教办〔2009〕12号)精神,常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0年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现将参加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中小学按要求自主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各校对照《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要求,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包括特色形成背景、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内容,2000字左右),填写《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1)和《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自评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交资料光盘一份(含总结报告、影像资料PPT或专题片等),以备材料审核和上网公示。
2.各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3.区教育局将对上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分配名额择优向常州市推荐。
附件:1.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2.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