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各单位:
近期,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令人触目惊心、扼腕叹息、痛定思痛。 11月 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 19人死亡、 24人受伤; 11月 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 800平方米; 11月 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 53人死亡、 70人受伤。
进入冬季,气候寒冷,空气干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戒备。
为进一步巩固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以《关于大力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常教办【2010】18号)、武教发规[2010]1号通知精神,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一定要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认识,要以对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高度负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态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增强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掌握冬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调整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单位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防火工作原则。
二、全面检查、重点治理,狠抓火灾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检查,重点检查冬季防火工作是否部署组织到位,防火组织是否建立,管理措施是否到位;防火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晰,防火安全防控体系是否健全,灭火救援预案是否制定;防火设施是否完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等规章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落实。
各单位要加大各类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要组织力量、成立专班,深入、扎实、持续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并对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切实抓好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报告厅、室内体育场馆、物资仓库、在建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安全,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压力容器的管、线等有无年久失修、腐蚀、破损、膨胀和跑、冒、滴、漏现象,建筑内消防自动控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改正 ,决不能走过场,尤其是要坚决制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等违规电热器,要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凌晨的特点,加强夜间巡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初期火灾。
三、提前介入、全程监控,狠抓各类重大活动防火安全工作
要针对冬季重大活动多的特点,加强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全力抓好防火工作。特别是在圣诞、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及时、准确地掌握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严密制定防火安全措施,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活动举办场所的用火、用电、装修、安全出口、消防器材设施配置等进行严格检查,并督促制定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凡未经防火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又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坚决责令停止举办,确保重大活动安全。
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防火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师生员工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火救灾常识。张贴标语,举办知识竞赛,利用报刊、橱窗、板报、墙报、网络、广播等宣传阵地,尤其是单位重点部位的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人员密集、危化场所从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要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普及防火常识,增强冬季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维护消防安全,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学校冬季防火工作从 2010年 11月 18日起。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各片安全联络员组织人员在本片区内互查,检查内容以武教发规[2010]1号通知附件《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结合现场巡检,在11月底将检查结果汇总区教育局。单位未履行冬季防火职责,而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