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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小学接受《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
发布时间:2019-06-2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李永清

6月24日,《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在潘家小学举行。省评估调研组一行7人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荀慧等的陪同下,来到潘家小学开展评估调研工作。

在第一会议室,举行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座谈会。首先,胥志东校长简要介绍了学校情况及实施《义务教育法》后学校的变化发展。随后,参加座谈会的老师围绕实施《义务教育法》后,学校、教师、学生的变化发展一一发言,并提出建议。专家们认真记录,不时与发言老师互动交流。

在校期间,评估调研组还查阅了学校有关台账资料,进行了教师问卷调查、学生问卷调查、家长问卷调查。专家们还走进校园,察看校容校貌。(潘家小学供稿  撰稿:李永清  摄影:李永清  审核:钮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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