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上)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潘家小学全体教师:
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武进区潘家小学教育集团教学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稿)2018年4月》(以下简称《细则》)、《潘家小学教师教研科研考核办法(2018.9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教师教学、教科研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课堂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训教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和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作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试用期内的教师按其任职资格进行考核;脱产进修一年及以上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围绕教学“五认真”、教学质量与成果、教师成长和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具体参照《细则》与《办法》。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
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全年无课教师、在外进修学习教师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学生测评得分有低于60分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师发生教学事故,当年教学考核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1.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
学校成立教学、教科研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工作进行宣传布置。教师本人填写《潘家小学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表》),交学校教学、教科研考核小组。
2. 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6日
学校教学、教科研考核小组对教师填报的《考核表》进行审核后,确定相应的等级,填写《潘家小学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3. 2021年1月18日
学校将考核材料(《考核表》、《汇总表》)上传至潘家小学网站通知栏目或教师群公示。公示结束后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交学校教研处存档。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