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专题网站>>平安校园>>卫生工作
武进区潘家小学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3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吴新民

武进区潘家小学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1、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2、食品采购必须做到定点采购,并索取有效证件(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质保证书等),以保证其质量。采购员必须到定点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3、严禁采购以下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学校食堂卫生专管员要严格入库登记制度和原料验收。采购的食品,均应具备相关证明。

5、坚持食物留验,杜绝食物中毒。

6、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7、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兴政路200号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123号

    账号登录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