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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潘家小学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章程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
发布时间:2023-08-3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吴新民

武进区潘家小学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章程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根据学校领导指示,为维护师生利益,由行政、教师、家长、及食堂等各方代表组成的对食堂监管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委员会的宗旨是为广大师生服务,协助总务处管理好食堂的卫生、服务、就餐环境以及安全等,同时维护广大师生在饮食中的权益。发挥好食堂与教师、家长、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委员会最高的权利机关是全体委员会。

第四条委员会由负责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和总务处主任指导工作。

第三章职能

第十四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定时了解食堂菜肴供应情况;

2.了解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

3.根据标准化菜单,检查操作情况; 4.及时召开师生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表格,了解民意,反馈信息;

5.做好食堂与师生的双向沟通,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6.了解、监督食堂制定的饭菜价格是否合理;

7.维护就餐秩序,有权对违反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或无理取闹,扰乱就餐秩序的同学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相关条款向有关部门反映;

8.大力弘扬饮食文化,提倡勤俭节约,合理饮食,尊重劳动;

9.做好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章委员

第十五条委员任期一年,任期满后由各部门另行选出。

第十六条委员必须承认、遵守、维护本章程。第十七条委员要乐于奉献,以身作则,秉公办事,热心为师生服务。

第十八条委员不享有特权,有义务带头遵守食堂就餐秩序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及时收集和反馈学生的意见;对食堂工作人员饮食卫生服务进行监督。要切实负责,为膳食委员会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需要半数以上委员提出,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方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最终解释权属于学校膳食管理委员

会。

学校食堂膳食委员领导小组名单

为提升学校食堂伙食质量,有效监管食堂运作,充分征集师生、家长对伙食的建议,共同制定改进措施,每学期管理小组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向学校食堂管理机构和食堂管理人员反馈食品质量、价格、卫生、服务等情况,以提高师生对伙食的满意度,特成立本管理小组。

 长:何银东(分管校长)

副组长:徐向东(总务主任)张瑞杰(食堂安全管理员)  

 员:吴文明(工会委员)

殷春亚(教师代表)

陆品玉(教师代表)

李思朗 1班学生)

陈梓轩5班学生)

蒋卓宏(5班学生)

每班一名家长                                

武进区潘家小学

                                     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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