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校园动态
潘家小学全体教师学习《潘家小学健康促进学校章程》
发布时间:2017-06-19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吴新民

潘家小学全体教师学习《潘家小学健康促进学校章程》

2107年9月11日潘家小学全体教师在第二教师会议室学习了《潘家小学健康促进学校章程》。通过会议使每位教师更加深入的了解健康促进学校的意义和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为学生生命奠基。

 

附:            潘家小学健康促进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坚持“为学生生命奠基”的教育理想,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促进学校全体人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和健康观。

第二条按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强化师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知识和技能水平,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为师生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第三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师生获得健康体验,活跃身心,提高师生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实现学校及全体师生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分 则

第四条工作目标:

1、把“健康第一”的理念渗透到学校各项工作,增强全体师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师生的健康素质,树立健康的生命观、人生观及世界观。

2、通过宣传、教育、调查、讲座、活动等多种形式促进健康理念的形成;培养师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建立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师生共同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创建常州市健康促进学校。

第五条学校健康政策保证:学校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第六条领导重视,人员保证:建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卫生保健教师等任组员的核心领导班子,组成健康促进学校实施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校园环境保证:每天班级责任到人打扫教室、包干区卫生,每月一次大扫除、每周开展卫生常规流动红旗评比工作。确保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安全、充满人文气息。

第八条课程设置保证:

学科课程:学校开设每两周一次的健康教育课。

活动课程:利用综合实践课、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定期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开设健康知识讲座。

第九条制度保证:制定学校的各项健康安全制度,确保师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工作,外出活动有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师生的安全。

第十条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信箱,德育办搞好全校学生的心理咨询,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及时解决学生心理方面的问题。

第十一条定期家长会活动,及时与家长、社区沟通。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第十二条依照《体育卫生工作条例》要求,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开齐、上足体育和体育活动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做好眼保健操,师生广播体操,组织开展好大课间中各类体育活动。每月举办一次体育活动竞赛,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

第十三条为学生配备合适的教学设施,室内采光、如厕蹲位、自来水龙头等符合安全健康要求,为学生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饮用水,教室装修符合安全健康要求,把育人环境做实、做细,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按国家规定为学生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经常向师生们宣传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每天做好晨检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健康防范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定期完成师生们的体检工作,建立完善的师生健康档案。

本章程自制定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如执行中遇到问题,由校行政集体商议更改。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兴政路200号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123号

    账号登录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