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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校级爱生模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4日     点击次数:     作者:杨建东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评选校级爱生模范的通知
根据武教工〔201314号文件精神,我校围绕“使命与责任”开展了第六个师德建设月活动,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展示了一名教师的优秀风采。为了更好地深入开展好“168”爱生行动,营造比师德、学先进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爱生模范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工作,忠于职守、敬业爱岗;
2、坚持不懈地参加“168爱生行动,有突出的感人事迹,得到同行和学生、家长的认可;
3、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不搞有偿家教。
三、评选办法:
1、各位老师对照条件积极申报,由办公室成员民主测评,择优推荐;
2、各办公室推荐一名爱生模范教师,行政办公室推荐2名。
3、经校长室审核后确定名单。
四、其它事项:
1、校级爱生模范教师要填写《潘家小学爱生模范教师申报表》,并附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材料中要写明关爱的对象、帮扶的效果等;
2、申报表于1021前发至邮箱:yjd888@{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潘家小学爱生模范教师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工会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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