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倡导高尚师德,不断深化教育行风建设,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校级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师(含交流老师)
二、评选条件:
校级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评选方法:
1.名额分配:办公室1、办公室2、办公室3、办公室4、办公室5、办公室6、艺体办公室各一名,行政办公室1名,共8人。
2.评选程序:
(1)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民主推荐产生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申报表;
(2)根据民主测评情况,上报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
(3)评审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名单;
(4)对初定人员名单公示后表彰。
四、评选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卫平
副组长:杨建东 曹美琴 赵敏杰
组 员:钮里平 陈政新 许雪娟 周黎洪 吴新民
2.做到科学有序。各办公室主任要正确把握评选标准和要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做到严谨、规范、公开、公正,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要真实,成绩要突出,要经过民主程序。
3.各办公室主任要把推荐过程成为树立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师树立高尚师德的过程。
4.2011、2012年度已被评为区级及以上的师德建设个人的本次不再参评。
附件:潘家小学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工会
2012年6月12日
潘家小学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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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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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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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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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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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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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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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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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度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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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认真
填
写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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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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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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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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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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