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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小学廉洁教育评价制度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8日     点击次数:     作者:杨建东      来源:本站原创

潘家小学廉洁教育评价制度

一、学校领导干部廉洁教育评价制度

1.本校干部必须严格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2.不准拖欠公款、公款私存或借用公款谋取私利;

3.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准配偶、子女及亲友承包校内食堂或商店;

4.不准私自收费、私自占有校产,收取回扣;

5.外出进修开会不得超标准食宿;

6. 学校工程承包不准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也不得接受有关的宴请;

7.在招生、入学等问题上不准收受家长礼金;

8.不准用公款为个人配备通讯工具、电脑及违规报销话费、上网费等;

9.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

10.不准在师生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亲友、子女谋取利益。

  二、教师廉洁教育评价制度

1.坚持以生为本,爱岗敬业,爱护、关心、尊重、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尽心当好学生在校的第二家长。

2.坚持文明从教,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发生体罚学生行为,造成对学生身体和人格的伤害,甘愿在评优和年度考核、职称晋级中受学校一票否决。

3.坚持廉洁自律,拒收家长因孩子升学等违规赠送的贵重礼品、礼券。

4.坚持遵纪守法,工作日中午不饮酒,遵守基本工作时间,遵守外出兼课兼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不擅自向学生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5.坚持为人师表,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电子游戏,不在课堂接听电话,校园内不抽烟,不乱停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骑(开)飞车、不闯红灯,言行做学生的表率,穿戴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积极履行教书育人的岗位职责,做学生、家长、学校满意的教师。

  三、学生廉洁教育评价制度

1.积极参加班级开展的廉洁教育主题活动。

2.具备勤俭节约、正直诚信、自律守法、民主公正等良好品质。

3.认真学习、接听学校每周的“敬廉崇洁”、“廉洁修身”的广播,并能介绍其主要内容。

4.每学期学会唱一首廉洁歌曲。

5.每学期观看一部廉洁教育影片,并从中受到教育。

6.能积极参与班级每月的廉洁教育黑板报的出版。

7.能独立制作廉洁教育手抄报。

8.每学期能读一本廉洁书籍,并有简单的心得体会。

9.能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廉洁教育专题讲座、演讲、书法、征文、读书等廉洁教育为主题的竞赛。

10.能积极参加“小眼睛盯大眼睛,当好家长的廉洁监督员”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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