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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告家长书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4日     点击次数:     作者:秦旭峰      来源:原创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为有效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努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焦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1. 治理内容

    (一)违规招生入学

    1.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3.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4.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6.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7.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8.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9.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二、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约一年,治理范围为义务教育学段。上半年(4月份至7月底)围绕1—5条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下半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围绕6—10条重点治理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行为。 

    三、举报电话

        校:86543127

    教育局:67897016  86312575

                                                             武进区潘家小学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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