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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小学作业管理十项严禁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4日     点击次数:     作者:杨建东      来源:原创

常州市中小学作业管理十项严禁

 

1.严禁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的集体性作业。

2.严禁布置超越规定时长控制量的作业。

3.严禁布置未经教师先做或存在偏题、怪题、错题的作业。

4.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随意性、无效性作业。

5.严禁使用QQ群、微信群等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在群内完成“打卡”式作业,不得在群里发布学生作业情况。

6.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7.严禁教师对作业只布置不批改、批改方式随意。

8.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途径下载并打印作业。

9.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和家长订阅教辅材料。

10.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将家长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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