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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校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6日     点击次数:     作者:杨建东      来源:原创

关于评选校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倡导教师以先进的文化传授学生,以科学的方法启迪学生,以高尚的品德影响学生;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不断提升教师人格魅力,经研究,决定评选校级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师(含代课老师)

二、评选条件:

校级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在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方面成绩明显,在帮助特困生、转化学困生方面和在“168爱生行动”活动中有感人事迹。

4.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有偿家教行为,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师德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5.坚持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在班主任工作、德育工作和课改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6.顾全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同事,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能主动承担学校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心公益事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少2年。

三、评选方法:

1.名额分配:各办公室按有资格参评人数的20%的比例产生候选人名额,行政人员按行政人员总数的20%产生候选人名额。

2.评选程序:

(1)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民主推荐产生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申报表;

(2)根据民主测评情况,上报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

(3)评审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名单;

(4)对初定人员名单公示后表彰。

四、评选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胥志东

副组长:杨建东   钮里平

组  员:张  文   许雪娟   李永清   徐向东   吴新民

2.做到科学有序。各办公室主任要正确把握评选标准和要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做到严谨、规范、公开、公正,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要真实,成绩要突出,要经过民主程序。

3.各办公室主任要把推荐过程成为树立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师树立高尚师德的过程。

4.2017年度已被评为区级及以上的师德模范的本次不再参评。

附件:潘家小学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工会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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