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位会员: 2023年,在区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学校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开展工作,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推动学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总结经验,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积极性,学校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担任工会委员; 2、自觉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投身学校建设与发展,工会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协调能力强; 5、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工会积极分子 1、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工会会员; 2、自觉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在学校内涵建设中,主动作为,主动发展,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威信。 一年内受到过通报批评的人员不得推荐以上奖项。 二、评选比例 (一)优秀工会干部,按不超工会干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评选,在学校工会干部中产生; (二)工会积极分子,按不超工会会员总人数的5%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各工会小组确定推荐人选; 2、学校工会汇总,经工会委员会商量确定名单,进行公示; 3、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2023年12月29日前,各工会小组将《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工会办公室。 附件: 1.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2.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工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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