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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点击次数:     作者:鲁利玲      来源:原创

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位会员:

2023年,在区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学校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开展工作,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推动学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总结经验,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积极性,学校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担任工会委员;

2、自觉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投身学校建设与发展,工会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协调能力强;

5、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工会积极分子

1、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工会会员;

2、自觉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在学校内涵建设中,主动作为,主动发展,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威信。

一年内受到过通报批评的人员不得推荐以上奖项。

二、评选比例

(一)优秀工会干部,按不超工会干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评选,在学校工会干部中产生;

(二)工会积极分子,按不超工会会员总人数的5%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各工会小组确定推荐人选;

2、学校工会汇总,经工会委员会商量确定名单,进行公示;

3、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20231229日前,各工会小组将《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工会办公室。

附件:

1.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2.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工会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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