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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文明单位申报公示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26日     点击次数:     作者:胥志东      来源:本站原创

 

武进区文明单位申报公示
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总评工作业已开始。武进区文明单位是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由区委、区政府批准、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文明单位的主要标准是: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建设扎实有效,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内外环境整洁优美,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按照有关规定,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核评比: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乱纪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3、因人为因素造成严重经济亏损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4、出现恶劣的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经济案件,或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损害武进形象的;5、出现其他与文明单位称号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根据本单位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本单位已基本符合区级文明单位标准要求,已申报文明单位。欢迎本单位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于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20日向以下单位反映:
武进区文明办 邮编:213159 监督电话:86310183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2012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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