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对房庆等教师在职称评审中
弄虚作假情况的处理决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房庆等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情况的处理决定》(常教人〔2012〕37号)转发给你们,要求各校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师。希望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正确引导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严肃职评纪律,严格审核教师职评材料,防止此类情况在我区发生。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11月5日
主题词: 教师 职称 处理 决定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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