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师德建设 教工园地 组织建设 民主管理 校务公开 返回学校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党建工会>>校务公开>>武进区潘家小学中层竞聘方案
武进区潘家小学中层竞聘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8日     点击次数:     作者:鲁利玲      来源:原创

武进区潘家小学中层竞聘方案

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想做事、能做事、善做事、做成事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优化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申报教育局批准,决定在校内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构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的用人制度,不断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胥志东

副组长钮里平、鲁利玲、何银东、汤凌云

三、竞聘岗位

德育处:主任1人,副主任2

主任1人,副主任2

总务主任1人,副主任2

财务处主办会计1人(教育局直接委派),现金出纳1

四、竞聘范围

潘家小学符合聘任条件的在编在职或备案制身份教师。

五、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工作实绩明显。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群众威信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的在职教师。

6.首次竞聘的男同志年龄必须在47周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年龄必须在42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7.学校中层干部一般逐级提拔。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担任班主任等管理工作经历担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经历。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经教育局同意后可破格聘任。

8.有支教或轮岗交流经历者优先考虑。

六、聘任程序

1.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并公示;

2.拟订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3.竞聘方案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预审;

4.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竞聘方案;

5.公布竞聘方案;

6.宣传发动,公开报名,组织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7.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8.组织竞聘(竞聘演说、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商定);

9.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10.颁发聘任书;

11.聘任结果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七、岗位管理

1.学校中层干部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自动续聘。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可以平级调任。实行中层干部轮岗制度,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6年的,应予交流;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9年的,原则上必须交流。

2.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到龄退岗制度。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高级职称女性中层选择55周岁不退休,则参照男性中层到龄退岗。有特殊需要适当延长在岗时间的,须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中层干部退岗后,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

3.学校中层干部每学年应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免去中层干部职务。

4.学校中层干部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享受相应待遇。因年龄原因退出现职的,每担任中层正、副职满三年,可分别享受相应职务待遇一年。退出现职的中层干部应与在职一起接受民主测评,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不得享受当年度原职务待遇。

5.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等直系亲属。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一方如已担任学校校级领导,另一方不得在同一学校担任中层干部职务,也不得从事总务财务工作;一方如担任中层正职,另一方一般不得在同一学校再担任中层正职;双方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中层职务。

6.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受到党纪、政务、政纪重处分的

2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的

3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2024818

 



    附件:
  工作动态 更多>>
  校务公开 更多>>
Copyright (C) www.wjpjxx.cn;All Rights Reserved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34374号
技术支持:万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