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潘家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学校中层管理队伍,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区委《关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11﹞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竞聘中层干部方案。 一、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5、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 二、竞聘对象: 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基本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组织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团队意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符合相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身心健康; 7、初任中层干部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行政岗位经历的教师年龄可放宽1-2年,如行政助理、中层岗位跟岗交流满一个月的教师等)。 凡年龄男超过52周岁(196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超过50周岁(196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不再参加中层竞聘。 担任中层干部正职,一般应具有中层干部工作经历。 四、竞聘职位及职数: 教育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少先队总辅导员由副主任兼任) 教研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会计室:主任1名(由教育局委派),出纳1名 五、竞聘程序: 1、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支部、校长室成员与工会主席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 组长:胥志东 组员:杨建东 秦 勇 钮里平 (2)制定《武进区潘家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 2、宣传发动:上网公布《武进区潘家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方案,公布竞聘职位,明确实行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条件、程序和方法。 3、公开报名: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填写“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申报竞聘岗位(每人可报1—2个岗位)。也可以群众举荐,校级领导推荐、组织推荐、校长提名等方法推荐竞聘人员。 4、资格审查: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要求,由校长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5、竞聘演讲:召开教职工大会,需参加竞聘演讲的人员发表竞聘演讲。 6、民主推荐:对参与本次竞聘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推荐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80%。 7、组织考察: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岗位实际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8、讨论聘任: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讨论中层干部的聘任,提出拟聘名单。 9、校内公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任中层干部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内向全校公示,时间一周。 10、校长聘任:校长按规定签发中层干部聘书,与其签订责任状。聘任文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材料归档。 六、其它规定: 1、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2、中层干部岗位职数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3、民主推荐中,校领导的权重占25%,其他人员占75%。 4、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采用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申报者都需参加竞聘演讲。 5、如出现空岗,由校长室研究决定后直接聘任。 6、校长室对中层干部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中层干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解除聘任。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校长可以决定终止聘任。 (1)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3)在教职工大会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8、校长解除或终止中层干部聘任,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书面说明解除聘任的理由。 9、中层干部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校长提出书面报告,校长在收到申请报告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10、经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批备案的中层干部,在绩效工资分配和有关福利上享受相应待遇。落聘或因年龄原因退出现职的,每担任中层正、副职一届,分别保留相应职务待遇一年。因不称职或犯错误被终止聘任的,一律不得再享受原职务待遇。 11、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初聘任期一年,任期满后,重新聘任。 12、雪堰镇借调人员相关职务、待遇等按原办法执行。 13、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接受上级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4、本方案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5、本方案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 201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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