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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小学荣获“武进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称号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8日     点击次数:     作者:李永清      来源:原创

5月18日,武进区“七五”普法中期推进会在区行政中心举行。会上命名表彰了潘家小学等11家单位为第二批“武进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金才,区司法局局长韩毅伟等出席会议并为先进单位授牌。

潘家小学创办于1908年,是一所百年老校。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依法治校工作,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了“法制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特别是学校新建了“法治文化园”和“桃李园”实践基地,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特色,着力建设“孝雅”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学法活动,营造法治宣传良好氛围,先后创建为“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常州市法治示范‘五区同创’示范单位”,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崇尚法治、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学校最终被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授予“武进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潘家小学供稿  撰稿:李永清  摄影:李永清  审核:杨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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